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是一个人在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身份之间,不断转换医疗保险轨道的“接力赛”。
正值居民医保“缴费季”。不同的年龄段,怎样参保?
情况一:怀孕→出生
新生儿参保是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的第一个环节,作为监护人可通过各地公布的网上掌上办理渠道,高效办理包括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医保参保等各项新生儿高频事项,给孩子人生第一份“保障”。
情况二:学龄前→中学毕业前
监护人应当承担起保障孩子健康的责任人义务,及时为孩子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在每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孩子缴纳学生儿童居民医保费用。
参保缴费后,近亲属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孩子办理亲情账户绑定,通过各地政务小程序为孩子办理个人账户共济等手续。
情况三:中学毕业后→大学毕业前
大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入学后,医保参保责任主体从监护人转向本人,参保地也从居住地(或户籍地)交接至学籍地。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及学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及时办理原居住地和现学籍地医保参保衔接手续。
为避免重复参保,在学籍地办理参保手续后应及时在居住地(或户籍地)办理停保手续,医保码的“参保地”信息要及时更新。
情况四:毕业后就业择业
毕业(含大学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中学毕业)后步入社会,无论是创业就业,还是待业择业,医疗保险的险种“轨道”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接”转换过程务必留心。
毕业后入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要主动关注自己的参保情况,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查看第一个月的工资条,看看有没有扣除医保“个人缴纳”部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各地政务小程序也提供了在线查询渠道。
发现“应保未保”异常情况,可及时向单位核实,如出现劳动争议可向职能部门提起申诉,维护自身权益;毕业后暂未就业的,可按当地政策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情况五:就职单位变化
“跳槽”是职场常见的现象,要关注的是转换工作时医保关系的“交接”事宜。
从A单位“跳槽”到B单位,应当先由A单位及时办理离职和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由B单位及时办理入职和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除了参保关系的衔接,缴费基数也可能发生变化,每月的医保费扣费和个人账户划账金额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个人可以及时查验“工资条”,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各地政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参保登记和缴费到账的变动信息,确保医保关系顺利“交棒”。
情况六:就职地区变化
换地区工作、生活很常见,“人未动,保已行”是确保基本医保参保连续完整的前提。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都应按规定在转出地办理保险关系转出,在转入地办理保险关系转入,以确保参保记录的连续完整。“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各地政务小程序提供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渠道。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后,医保参保年限将累计计算,个人账户余额也可随同缴费年限一并转移(具体以各地政策为准)。
切莫小瞧参保年限的累计,缴费年限如果不足,很可能会影响到退休手续的办理和相关待遇,参保记录的“连续完整”很重要,积跬步才能至千里。
情况七:失业
“失业”是人生的小插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落实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政策,并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职后选择暂时不领取“失业金”,是无法通过失业金代缴医保费的,应及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或参加居民医保进行衔接和过渡,避免出现医保关系“断档”“掉棒”。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各地政务小程序和短信微信推送提醒等渠道查询确认自己的医保参保情况。另外,“失业金”领取完毕后,也应当及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或参加居民医保。
情况八:退休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医保将进入新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随着“退休一件事”的逐步落地,参保人可在各地的网上掌上办理渠道,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手续办结后,参保人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医保待遇标准也将得到相应提高。